1.2013年至2015年,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燕平违规批准本单位人员通过因私渠道公款出国(境),累计18批次35人次,个别团组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张燕平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外事工作负责人,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7月至8月,上海金融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部分教研室在外省社会调查期间,借机游览景点。教学部主任孙玉良未审核社会调查具体行程,违规同意报销涉及公款旅游相关费用,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教学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张润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7月12日至25日,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朱莉莉在带团赴国外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团组成员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6月,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吴朝带队赴云南对下属公司开展慰问活动期间,借机到景点旅游,费用由下属公司支出。吴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3年8月、2015年8月,上海静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董事长、经理武毅先后两次赴外地旅游,违规将旅游费用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18 18:06 http://www.ccdi.gov.cn/yw/201607/t20160718_83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