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 2018-12-28 浏览次数: 303

来源:上海市纪委网站 2018年12月17日

1、浦东新区图书馆党总支副书记、副馆长(主持工作)郭慧、副馆长王韧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郭慧、王韧在带队赴外省市学习考察期间违规公款聚餐,餐费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9月,郭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餐费。


2、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部主任、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精神疾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姚培芬违规接受企业赞助问题。2017年12月6日至7日,姚培芬以学会名义组织系统人员召开研讨会,并主动联系某民营制药公司,由该公司支付会议期间的餐费、住宿费等,共计2万余元。2018年7月,姚培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


3、嘉定区规土局江桥管理所所长助理吴福其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3月至5月,吴福其以及江桥镇房屋土地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黄玉磊、王建清,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宴请,三人分别收受礼金6000元、4000元、2000元不等。2018年5月,吴福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玉磊、王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


4、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武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励勋达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春节前,励勋达通过伪造签收单、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万余元,以奖励慰问的名义发放。2018年10月,励勋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


5、虹口区教育局副调研员李存利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李存利先后两次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咨询、办理有关事宜,并收受请托人消费卡共计8000元。2018年5月,李存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


6、上海长兴产业基地公司副总经理徐玮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18年2月,徐玮在担任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使用公车往返江苏、浙江等地探亲、旅游等,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均在公司报销,共计花费1万余元。2018年7月,徐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易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严到底、不退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发现的节日期间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管的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