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7 浏览次数: 350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近日印发的《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附文学习。


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各高校纪委、有关单位纪委:

现就紧盯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要督促本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高校特别要防止二级院系、所属企业在学校放假、开学时开展工作总结、研讨、培训中的铺张浪费问题,以及借机违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滥发钱物等问题。

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要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189号),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

五、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四风”问题情况、重要舆情,第一时间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纪检组。

联系人:顾正波   电话23116813  18116286813 传真63583910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