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4-15 浏览次数: 332

来源:上海市纪委网站   2019412

        1、崇明区环保局副局长施斌等人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问题。2016年以来,区环境监察支队多次收到有关新河镇新民砖瓦厂排出大量烟尘并有噪声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但直至20184月该问题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该厂一直处于边整改、边违规、边生产的状态。由于区环境监察支队、新河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不作为,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1810月,崇明区环保局副局长施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顾云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新河镇规保办主任张亚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松江区叶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徐浩、工作人员朱永林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610月和20173,徐浩、朱永林两人在进行低保复核中,先后两次均未发现辖区内原低保户杨某已经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直到20178月第三次复核时才发现,并于201710月终止对杨某的低保补助。由于徐浩、朱永林未认真履行低保审核职责,致使杨某违规享受低保补助款1.01万元和危房改造补助款2.25万元。20187月,徐浩、朱永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朱星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等问题。201612月,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建设项目的工作部署,青浦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各街镇对属地企业进行摸排。徐泾镇民主村的项羽货运公司,被列为淘汰关闭类企业。20174月,朱星将项羽货运公司尚未依法关停的情况谎报为整改完成。201712月,市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项羽货运公司仍在办公运营。20188月,朱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其背后是政绩观的错位和责任心的缺失。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反对“四风”、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协助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漂浮、虚多实少,检查考核过多、考核内容不务实,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点名通报曝光,形成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