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年06月14日
人民银行系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生龙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8月,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给在职正式职工每人每月报销450元燃油费,在交通费、货币发行费等科目核销。2011年至2018年,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与某餐饮管理公司签订招待所、食堂承包合同,未将该公司支付的租金收入280万元并入单位大账,而是直接抵付招待所住宿费、职工工作餐费等。李生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现任职务,党委委员、副行长程延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宪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2.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原行政事务部主任、北京市邦克实业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宝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北京印钞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进行公车改革,宝良作为行政事务部主任、邦克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单位公车管理混乱,且本人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先后6次违规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并有38次使用公车ETC通行记录不能说明用途。宝良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赔公车私用费用。(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